民间司改会接获甲女申诉,发现“中华民国法律扶助协会”以“法律扶助基金会”下GOOGLE关键字广告,广告并以“法律扶助基金会 帮助您—政府免费法律咨询”为标题,混淆该协会与“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借机拦截弱势民众,造成其近用国家免费扶助资源之障碍。
申诉人甲女因人头诈骗案件涉讼,而有法律扶助需求。仅为基层劳工、资力不佳的甲女,上网搜寻“法扶”寻求法律扶助资源。
透过该网页加入LINE后,该协会LINE窗口以“很多人都以为跟你一样以为强辩检察官就会认同、你这样是强辩”“我们有很多律师”等语,强调甲女情况应该委任律师处理,并提供该协会理事长沈靖家律师名片。
沈靖家律师确实透过协会窗口获得案件,并交办其受雇律师完成书状,总共向甲女收取侦查中撰状五万元。
甲女因接受民间司改会访谈人头诈骗事件经过,提及使用“法扶”经验不好,并出示相关LINE对话,经本会人员告知,方才知悉“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窗口不会引介律师、扶助律师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深感受到此协会欺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