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栋电梯大厦,住户认为管委会都不处理顶楼积水,影响住家漏水,几次讨论没有结果,民众花19万在顶楼做防水,后来要跟管委会请款被拒绝,也认为他们都不管理公共区域,因此3年不缴管理费,但却即将被禁止搭电梯,但前任主委澄清,都有跟住户协调处理漏水状况。

住户:“顶楼加盖弄来弄去,积的马桶水什么水都漏,到下雨住户就会拿个水桶接。”

大楼天花板破了一个大洞,外头下雨里面也滴水,住户说浴室上方也时常漏水,另一位住户带我们上顶楼,发现原因。

住户陈先生:“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这边都是潮湿的状态,因为这两个水塔是私人的,那屋顶是大家公共区域,依法不能占用。”

不只积水,自来水管线也在漏,明明是公共区域,陈先生却自己掏腰包,花19万做顶楼防水,因为105年2月搬进来,一年多自己做四次防水,认为管委会都不处理,因此每个月1980元的管理费,陈先生3年都不缴。

住户陈先生:“那因为管委会不愿返还修缮费,那理所当然我也不会想去缴管理费。”

但管委会4月贴公告,针对管理费未缴纳3个月以上的住户,会上锁电梯磁扣,也要求警卫不能帮忙感应。

原因是没缴管理费,怎么能支付电梯厂商保养维修费,等于住在10楼的陈先生,未来都必须要爬楼梯进出,因为漏水衍生出禁止搭电梯,前任主委出面澄清。

前任主委赖先生:“不是不愿意处理,是我们要帮他处理,大家说好的东西,他一告再告连我都被告,那谁要帮他处理。”

不过根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住户若没缴管理费,管委会或是请法院催缴都行,但就是不能禁止住户使用电梯,双方目前只能靠上法院,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