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名称:交银国信·嘉园14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规模:信托单位总规模不超过50000万份,每份信托单位面值人民币1元,共分为A、B、C、F四类信托单位,按A→B→C的顺序依次成立,F类与A类信托单位同时成立。

(三)信托期限:各类信托单位均为12个月,可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延期。

我公司发起设立信托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向沈阳世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新纪元”)发放信托贷款,并最终用于沈阳世茂五里河T6酒店项目的开发建设。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世茂新纪元按季支付利息,信托期限届满前,世茂新纪元按约偿还剩余全部借款本息,并以此作为信托收益的来源。

信托计划成立前,世茂新纪元以其持有的沈阳世茂五里河T6酒店项目1层至6层及8层至20层(即酒店部分)在建工程以及在建工程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其履行义务提供抵押担保(第一顺位)。

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为借款人履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