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局省内各市中心支局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江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江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南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省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南昌农村商业银行,各外资银行南昌分行:

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外汇局省内各市中心支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支局和银行机构。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