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税需求(需抵税者应使用本名捐款):
一、捐款人必须为本国国民且年满 20 岁。
二、请注明捐款人姓名、身份证字号、地址(含户籍地址与收件人地址以便寄发收据)、电话。
三、任何人不得以本人以外之名义捐赠。
四、个人对同一拟参选人每年捐赠总额不得超过新台币10万元;对不同拟参选人每年捐赠总额合计不得超过新台币20万元。
五、超过10万元的现金捐赠,需以支票或经金融机构汇款;个人捐赠一万元以上者,不得以匿名捐赠。
其他规定请参阅政治献金法或监察院网站。
提醒您:可自行至阳光法案网站检测确认是否符合捐款资格。有关捐款相关事宜,欢迎来信[email protected]洽询,以保障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