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45岁男子林志宪被控2年前酒驾,撞死骑机车的23岁台湾大学林姓硕士生,一审依酒驾致人于死罪判处5年6个月,经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驳回上诉,还可上诉。
检方调查,担任设计师的45岁男子林志宪民国107年10月5日晚间11时许,酒后驾车在新北市泰山区新北大道五段、泰林路一段路口违规左转,撞上刚载女友返家、准备骑车回台北的台湾大学林姓硕士生,林生当场被撞飞,送医后宣告不治。
警方对林男实施酒测,酒测值高达0.70毫克。林男向警方供称,当天与友人、厂商聚餐时喝了几杯清酒,自认精神尚可,才会自行开车返家。
遭撞的林生品学兼优,建国中学毕业后考上国立中兴大学土木工程学系,后来再考上台大土木工程学系研究所结构组攻读硕士,高中时还曾赴马来西亚参加发明比赛勇夺银牌。
一审的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林志宪执意酒后开车上路,对于他人生命、身体、财产安全危害非轻,导致被害者因此死亡、家属遭受失去至亲、无法弥补伤痛,迄今尚未和解,但考量他自始至终坦承犯行、没有前科,依酒驾致人于死罪判刑5年6月。
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今天认定原审判决并无违误,驳回上诉,仍判5年6月,全案还可上诉。(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