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体育总局党组关于印发<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体党字〔2017〕41号)的要求,经体育总局人事司批准,现对运动医学研究所(以下简称“运医所”)1个中层正职领导岗位进行公开选拔任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人员应具备公开选拔岗位的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具体详见《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公开选拔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一览表》。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办法。报名者填写《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公开选拔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贴2寸照片),连同以下材料:

于6月15日—7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一并送交(邮寄)运医所办公室(邮寄以7月4日17:00时前收到为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甲2号旁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5楼501。

2.运医所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URL])、中国体育人才网([URL])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将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此次选拔。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其中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由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组织,笔试范围为《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及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为7月15日和7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实行预告制,由运医所向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并成立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进行民主测评。

根据考察情况,由运医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按相关程序及要求报体育总局审批。

(一)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组织,不得搞不正当活动。

(二)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人事司进行指导和监督。运医所、人力中心将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公开选拔,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客观、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