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2009年12月3日电)内政部营建署表示,99年度建筑景观拉皮补助预算达新台币3亿9000万元,私有建筑可获整建总经费最高45%、800万元补助,即日起可受理申请。
营建署指出,配合振兴经济政策,今年度在振兴经济扩大公共建设计划中,拟定建筑拉皮补助计划,办理成效显著,99年度将继续办理,编列3亿9千万元补助预算。
营建署表示,建筑物拉皮补助,主要针对重要发展地区或公共空间(如交通运输场站、都市景观轴线或节点及都市更新地区)内,屋龄超过20年以上的公、私有老旧或窳陋建筑,补助风貌整建与外观改善工程。
营建署指出,公有建筑申请整建,最高可获得1500万元全额补助,私有建筑物则以整建总经费的45%为限,最高可获得800万元补助,由地方政府提报的整合性整建提案,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全额补助。
营建署表示,补助项目以建物立面修缮、外观美绿化,及公共安全必要的公用设备修缮及更新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