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受理112年度计划或112年度起之跨年度计划,计划执行期程原则为112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5日止或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5日止。

2、博物馆法第五条规定之公立博物馆与完成设立登记之私立博物馆。

3、国内公、私立大学校院。

4、国内依法登记立案之法人、团体及公司。

1、提案计划针对单一补助类型提案,申请单位以提出一个计划为原则,每案最高补助新台币(下同)1000万元。

2、补助经费均为经常门,用于执行计划所需5G科技应用之相关费用;属常态性行政管理或基本维运或属资本门之机械设备、投资、网站(数据库)系统建置等费用,不在本要点补助范围。

三、旨揭提案,请于受理时间内依类别进行线上申请:

(一)申请第一类者,申请路径为“文化部奖补助资讯网首页之奖补助受理>线上申请>(112年)文化部推动博物馆及艺术5G科技跨域应用计划补助要点-文化部-文化资源司”。

(二)申请第二类者,申请路径为“文化部奖补助资讯网首页之奖补助受理>线上申请>(112年)文化部推动博物馆及艺术5G科技跨域应用计划补助要点-文化部-艺术发展司”。

四、奖补助预算额度:

(三)前述预算额度将视立法院预算审查结果调整之。

六、本案作业要点联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