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禁止使用反式脂肪吗?目前政府对于反式脂肪的标示是否有规范?
一、卫生福利部为维护国民健康,避免食品中所含人工反式脂肪酸对人体健康之危害,105年4月22日订定“食用氢化油之使用限制”,并规定自107年7月1日(以制造日期为准),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氢化油,违反将依据食安法第48条,经命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二、我国从97年起,就强制市售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示”中要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并在104年7月1日修正,反式脂肪酸的定义为“食品中非共轭式反式脂肪(酸)之总和”,也就是不论天然的或是经过部分氢化,皆要求标示,供消费者选购或食用加工食品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