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系应负终局赔偿责任之人,特别补偿基金于给付补偿金予请求权人后,于补偿金额范围内,请求权人所得向赔偿义务人请求损害赔偿之权利,即法定移转由特别补偿基金代位向赔偿义务人求偿。

本基金配合新北市政府(五股区公所)办理调解实务分区研习会。

本基金配合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教育室)办理111年度专责人员分级处理交通事故讲习。

本基金配合苗栗县政府(第二办公大楼5楼国际会议厅)办理111年度调解业务研讨会。

本基金配合南投县政府警察局办理111年交通执法训练研习。

本基金配合桃园市政府警察局桃园分局办理111年度交通事故处理及执法讲习。

本基金配合苗栗县政府(苗栗监理站道安教室)办理111年度幼童专用车及学生交通车驾驶及随车人员研习。

本基金配合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111年度专责人员分级处理交通事故暨肇因分析及水资源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