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7月至2003年2月在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刑庭任书记员、刑事法官职务;
2003年2月至2007年10月在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刑事法官职务,其中在2006年3月至2007年10月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任刑事法官挂职办案;
2007年10月至2015年11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任刑事法官,其中2009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任刑事法官挂职办案。
2015年12月至今在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
相关资质:
2005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程耀伟律师曾经是一名经历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级法院的刑事法官,多次承办各类疑难复杂的大案、要案,在刑事专业方面有着将近20年的审判实践经验。
程耀伟律师在多个重大案件中担任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重要辩护意见,取得良好辩护效果,更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某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涉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余某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和韩某涉嫌挪用资金罪这三个案件,检察院均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外,程耀伟律师现担任梧州联溢化工有限公司,广西志宏投资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