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高压锅炉用内螺纹无缝钢管的分类及代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及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高压及其以上压力锅炉用冷拔或冷轧内螺纹无缝钢管。

  ———增加了OM型螺纹齿型(见3.1);

  ———修改了内螺纹管的图示,增加了内螺纹管齿形侧边图示(见3.22006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内螺纹管的代号和说明(见3.3);

  ———增加了OM型内螺纹管的尺寸规格及螺纹参数(见5.1);

  ———修改了内螺纹管尺寸及螺纹参数允许偏差要求(见5.2,2006年版的5.2);

  ———增加了不圆度和壁厚不均要求(见5.5);

  ———删除了标记示例(见2006年版的5.7);

  ———增加了钢牌号12Cr2MoG、12Cr1MoVG、10Cr9Mo1VNbN、10Cr9MoW2VNbBN(见6.1);

  ———删除了钢及管坯的制造方法(见2006年版的6.2.1);

  ———增加了管料要求和冷轧加工方法(见6.2);

  ———修改了热处理制度要求(见6.3,2006年版的6.3);

  ———修改了力学性能要求(见6.4.1,2006年版的6.4.1);

  ———修改了冲击试验要求(见6.4.4,2006年版的6.4.1);

  ———修改了压扁试验要求(见6.5.1,2006年版的6.5.1);

  ———修改了液压试验要求(见6.6,2006年版的6.5.2);

  ———修改了显微组织要求(见6.7,2006年版的6.6.1);

  ———修改了晶粒度要求(见6.8,2006年版的6.6.2);

  ———修改了脱碳层要求(见6.9,2006年版的6.6.3);

  ———修改了表面质量要求(见6.10,2006年版的6.7);

  ———修改了无损检测要求(见6.11,2006年版的6.8);

  ———修改了试验方法(见7.1、7.2和7.42006年版的7.1和7.3);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8.2和8.4,2006年版的8.2和8.4);。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

  常州常宝精特钢管有限公司、上海异型钢管有限公司、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金炜忠、钟超、高志建、宋志敏、武义、谭舒平、杨小川、王炯祥、董莉、赵才港、梁宝琦、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