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博士就读期间,于2009年11在香港树仁大学讲授婚姻与继承法;

2010年9月?2011年1月台湾大学法学院交流访学;

2011年1月?2011年7月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

2012年7月来校任教。

主要从事民法学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主讲的课程为《民法总论》、《婚姻继承法》。

主持北京林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民法实验课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实践》(2015-2016)

主持北京林业大学新进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论地役权的环境保护功能》(2012-2015)

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2009-2012)

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