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政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1989年--1998年在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工作,1998年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2005年晋升为副教授。1995年—1996年作为交换研究员赴日本爱知大学研修。2005年—2006年英国普思茅斯大学做访问学者。
《试论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发表于《法学家》,2002年第2期。
《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及其纠纷解决机制》,发表于《中国财政》,2002年第10期。
《政府采购中供应商权利保障制度初探》,发表于《财政研究》,2003年第4期。
《论债权让与通知的效力》,发表于《政法论坛》,2003年第2期。
《政府采购中的信息公开》,刊载于《财经法律论坛》第一卷,中国法律出版社。
《财经法律论坛综述》与曾筱清共同整理,发表于《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担保物权体系中的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比较法的视角》,发表于《政法论坛》2004年第3期。
《从保险法的近因原则看机动车第三者险》,发表于《中国保险报》,2005年7月29日第二版。
《经济法律教程》,参编。撰写《企业法》、《银行业管理法律制度》2004年8月出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