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2年度教育部学海飞飏、学海惜珠计划已开放拟以交换生身份出国研修学分之学生提出申请(不含双学位、短期研修计划),本院学生有意申请者请依期程提出申请。

(一) 本校放榜且获奖生缴交录取确认书后,不得更换赴外国家及学校,且应于核定次年10月31日前出国;若无法按时至该校就读,录取资格随即取消,无法保留。

(二) 预计以延毕方式出国交换者,请务必确认出国交换期间仍为成功大学之学生;学分承认之问题请务必与系所确认。

(三) 获学海惜珠补助出国研修之选送生,不得同时领取我国政府、学校提供之其他出国补助。

(四) 112年度提出本案申请者,不得再申请本校112年第2梯次(5月31日截止申请)之跨国双向研修奖助学金。

国际处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