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与能力,掌握一定的获取知识、综合运用知识和创新的能力,精通司法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适于从事司法、律师、仲裁、企业法务等职业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1、具有扎实的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较好的自然科学基础;
2、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较宽广的理论,主要包括法学理论等基础知识,掌握本专业运用法律政策处理和解决纠纷的能力等基本技能;
3、具有本专业领域内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等专业方向必要的专业知识,了解其学科前沿及发展趋势;
4、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方法的能力;
6、实行双证书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相应课程的学习;
7、具备良好的老师职业素养,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的能力;
8、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识,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及组织管理能力。
法律咨询、社会调查、模拟审判、司法实务见习与实习等,一般不少于20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