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历:具大学毕业或符合同等学力认定标准者。
二、教师资格:现任公立或己立案之私立中等学校合格专任教师。
98年7月31日,试用、代课、实习、兵伇等年资不予采计)。
二、身份证、毕业证书影本或同等学力证明文件影本各一份。
(足以证明在职身份及服务年资)。
四、自传及研究计划一式二份(请合并装订)。
五、正式发表之著作或有利审查资料一份(正影本皆可)。
注:各项影本请考生于空白处签上姓名,并签注:“与正本相符”字样,
审查后各项资料不予退还。
一、上课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及周六。
三、学杂费基数:依校订研究生之收费标准收费。
(一律网络报名,报名期间内24小时开放)
简章发售:
1. 现场购买:97年12月31日起在校门口警卫室发售。
2. 函购简章:即日起至98年2月27日前受理函购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