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有关参加106年度校长主任甄选国小候用主任储训及主任介聘资格案,详见内文。
一、依据国家教育研究院105年9月26日教研展字第1051600486号函暨国民中小学校长主任教师甄选储训迁调及介聘办法办理。 二、国家教育研究院考量每年1月至7月间须配合国中教育会考、教师资格检定及多项考试命题与阅卷工作,提供闱场及宿舍使用,加以每年受各县市委托办理之国小主任储训人数众多,国小主任储训班自106年度起调整办理时程为106年10月11日至11月17日,合先叙明。 三、另查国民中小学校长主任教师甄选储训迁调及介聘办法第10条规定,参加国民中、小学校长、主任甄选合格,经储训期满成绩考核及格者,发给证书,分别取得参加校长遴选或受聘主任之资格。 四、综上,贵校教师参加106年校长主任甄选合格后,需完成国家教育研究院储训合格取得证书,始具参与主任介聘与受聘主任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