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安全、以病人为中心、适时、有效率、及优质之紧急医疗服务能力,于评鉴推动委员会下设置医院紧急医疗能力分级评定工作小组。

本小组置委员共15人,由医疗副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其余委员包含教学副院长、医事副院长、急诊重症医学部主任、急诊医学科主任、重症医学科主任、内科部主任、神经科主任、心脏内科主任、外科部主任、外伤小组主任、妇产部主任、儿童医学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医疗品质部主任。

订定医院紧急医疗能力分级评定之策略及推动计划。

定期召开小组会议,检讨及提升医院紧急医疗能力分级评定推动成效。

评估与分析医院紧急医疗能力分级评定推动管理成效。

协调、检核并追踪各部门推动医院紧急医疗能力分级评定执行情形。

定期向评鉴推动委员会汇报工作概况或会议决议追踪执行情形。

其它有关医院紧急医疗能力分级评定推动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