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电台网站4月26日报导,政府提出修订《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建议提高残酷对待动物的罚则,较严重残酷对待动物的罪行,由目前最高可判监3年,提高至判监10年,罚款增至最高200万元。新修订今日起咨询公众3个月。
政府建议,授权法庭可颁令,违法者在指定期间,甚至永久禁止饲养动物,并剥夺对方拥有仍在饲养的动物。
政府亦提出,引入谨慎责任条文,动物拥有人、管理动物或看管者,要采取适当措施,照顾动物福利需要,有关的实务守则要求,要为动物提供足够清洁食水及均衡膳食,并采取合理措施预防疾病。
另外,亦需要让动物定期运动、有游玩机会及加以陪伴。对于违反谨慎责任者,当局同意,维持以简易程序审理定罪的罚则,即最高罚款20万及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