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经研究,决定将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448项、与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或交叉的职能286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84项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解决职责交叉,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责任清单公布后,各部门应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遵守,认真履职。

二、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因新法规的颁布,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部门职能发生变化及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等因素使得部门职责发生变化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对应的责任清单相应调整完善。县级部门责任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程序进行,由县级履行职责的部门提出,经县司法局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具体目录不以纸质发文,详见凤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