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保的精神系长居久住在同一土地上的人,“自助、互助”来共同分担彼此的医疗风险,以保障全部居民的健康,目前来台的外籍学生及侨生等,都可以加入全民健保,因此,陆生来台就学期间,不宜单独被排除在外,将陆生纳入全民健保体系,符合全民健保的制度精神。
为使来台就学之大陆学生,得比照在台居留之外籍生、侨生加入全民健保,陆委会研提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2条修正草案,配合全民健康保险法之规定,将陆生来台身份由“停留”改为“居留”,修法通过后,陆生于台居留满6个月后,即可依法加入全民健保。
若陆生纳保,将比照目前外籍生以健保第6类第2目被保险人身份参加健保,保险费每月1249元,自付6成(749元),政府负担4成(500元)。依103年健保资料统计,与陆生性质相近之外籍生自付保险费约1.02亿元,使用医疗费用约0.45亿元,其自付之健保费已足以支应其医疗费用,不会增加健保负担,至于政府所补助之保险费,可挹注健保财务,为全民所共享。
另二代健保实施后,仅针对经查证及辅导后,有经济能力而拒不缴纳保险费之民众,暂行停止保险给付,国民如果无力缴纳健保费,健保署亦提供纾困贷款、分期缴纳、保险费补助及爱心转介等各种措施,协助民众就医无碍,故经济有困难之民众,并不会有无法就医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