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弱势民众之医疗照护,中央健康保险局自88年起实施“紧急医疗保障措施”,无力缴纳健保费之民众,如遇有急重症需就医之情事,只要持有村里长或医疗院所开具之清寒证明书,就能够以健保身份先行就医。
97年1月至11月健保局受理之协助弱势民众紧急医疗案件计2123件,医疗费用合计5198万余元。健保局强调,急重症需紧急医疗且缴不起健保费之民众,可以向辖区健保分局洽询,各分局会给予适当、必要之协助。
对于健保费缴纳困难之民众,政府提供多项协助措施,办理情形如下:
儿童、无职业原住民、失业劳工,均由有关机关给予保费补助。97年1月至9
月补助之金额约114亿元,补助人数约200万人。
1.爱心转介:补助2436件,金额1400万余元。
2.纾困贷款:核贷7008件,金额3.98亿元。
3.“经济弱势健保欠费协助方案”:受惠人数3.3万人,金额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