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中心将分批次审核申请人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2.复试工作由我中心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具体时间在QQ群通知,面试时申请人应提供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格式不限)、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合并为一个PDF)至zyyjzx@qq.com,邮件标题为:“推免+所在学校+姓名”。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凡被我中心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
1.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2.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
3.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