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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切实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我院推免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兰州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兰交教发(2011)13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根据当前学校相关政策,每年下达到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的推免生名额共2名。学院原则上按建筑学专业1名、城乡规划专业1名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