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l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对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合并利润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属于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和公允。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