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县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中小微企业、法人组织、农户及个人。

(一)各类中小微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

1、在县域内注册成立、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持续经营能力;企业(法人组织)及其负责人无不良贷款、偷漏税等违规违法行为;

3、主要产品和生产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环保政策,优先支持园区内企业,发展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及现代农业等经济实体,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产业以及产能落后、环保不达标的,不予支持。

4、经营业绩良好,具有成长性和还本付息能力。

(二)个人及农户申请委托贷款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环保政策,具有还本付息能力。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人民东路283号 邮 编: 24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