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委托编制之“儿少反歧视案例汇编”

儿童权利公约(下称CRC)第2条明定应确保每一儿童均享有不受歧视之权利,禁止歧视更为CRC四大原则之一,为使各领域儿少事务专业人员,理解儿童权利公约“不歧视”原则,具体于实务工作落实该原则,使其在进行政策方案之规划或决策时,降低儿少歧视情事之发生,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编撰旨揭案例汇编,内容针对安置、性别、性倾向、身心障碍、司法、原住民族、年龄等8个歧视议题提出案例故事、讨论分析、建议作法及延伸思考,可作为相关教育训练之补充教材,并提供儿少相关领域工作者在实务规划和决策时运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