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工业用观音树树叶果胶初阶制程”非专属授权受理申请日期与相关注意事项。

果胶具有凝结、增稠及乳化等作用,目前广泛应用于医学、工 业及食品中。天然果胶常以植物果实萃取而得,故常所费不赀。以树叶生产的果胶有取得容易、产量大、产季长、经济实惠等,这些优点是天然果实果胶所无法达到的,因此,天然树叶果胶极具开发潜力与商业价值。本技转案教授厂商利用台湾原生观音树以生产树叶果胶,提供从树叶前处理、节能快速冷干技术、树叶果胶粉的初阶制程及储藏方法等一系列SOP的技术流程,希望能为有意愿开发生产国内树叶果胶的厂商提供创新技术,并提高产品的价值,盼能促使树叶果胶新兴产业开始在台湾发展。

一、成果项目:“工业用观音树树叶果胶初阶制程”。

(一)制造果胶粉的观音树树叶前处理方法与程序。

(二)生产优良果胶之观音树树叶节能快速冷干技术。

(三)观音树叶果胶粉的初阶制程与储藏方法。

三、本案以非专属技术移转方式公告征求业者及自然人,授权生产及制造地区限我国管辖区域内,产品销售出口地区不限,授权期限为4年;授权金为新台币10万元(须外加营业税);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本技术开发之产品仅限工业用,不得用于食用用途。

四、申请资格:在中华民国境内登记之法人、其他团体或具中华民国国籍之自然人(个人)。

五、申请期间:自公告日起开始受理。

六、有意愿者,应于申请期间内,检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请:

(三)公司设立登记文件或工厂登记证影本1份。

(四)营业税或营利事业所得税最近一期之缴款收据联或免税证明影本1份。

(六)成立1年内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申请人经本所审查通过及双方签订本案非专属授权契约后,始得授权办理本技术移转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