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概述:

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标准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及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因此,新标准更具科学性和先进性,基本实现了与国际水质标准的接轨,新标准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包括五大类指标:分别是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指标、微生物指标、与消毒有关指标、放射性指标。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3,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①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②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