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深脉松露二叶松菌根鉴定技术”非专属授权受理申请日期与相关注意事项。

利用真菌的特定引子对进行松露菌根之PCR工作,在确认获得PCR产物后,进行DNA序列解序工作来证实二叶松上的菌根确实为深脉松露。

依据: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业知识产权审议会第163次会议决议。

一、成果项目:“深脉松露二叶松菌根鉴定技术”。

二、本案以非专属技术授权方式公告征求业者及自然人,授权实施地区限我国管辖区域内,授权期限3年;授权金为新台币12万元(须外加营业税);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三、申请资格:在中华民国境内登记之法人、其他团体或具中华民国国籍之自然人。

四、申请期间:自公告日起开始受理。

五、有意愿者,应于申请期间内,检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请:

(三)公司设立登记文件或工厂登记证影本1份。

(四)营业税或营利事业所得税最近一期之缴款收据联影本1份。

(六)成立1年内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请人经本所审查通过及双方签订本案非专属授权契约后,始得授权办理本技术移转事宜。

本技转公告亦根据:技术、专利、商标和植物品种做更细部的介绍,请连结至研发成果参考相关“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