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自111年1月1日起,强化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含幼儿园)工作人员COVID-19疫苗接种规范,未接种COVID-19疫苗2剂且满14天者,配合每周1次自费抗原快筛(含家用快筛)或PCR检验所需经费申请案”相关资讯。一、依据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110年12月30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969号函(如附件)暨行政院110年12月27日研商强化COVID-19疫苗接种第2次会议结论办理。
二、因应国际疫情持续严竣及Omicron新型变异株威胁增加,指挥中心前于110年12月5日及同年12月8日宣布优先针对因工作或服务性质具有“接触不特定人士或无法保持社交距离”之中央及地方政府权管高风险场所(域)相关人员,自111年1月1日起强化COVID-19疫苗接种规范,未接种COVID-19疫苗2剂且满14天者,配合每周1次自费抗原快筛(含家用快筛)或PCR检验。
三、上开强化COVID-19疫苗接种规范于111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为宣导期,请持续积极鼓励所属人员接种疫苗。倘校内人员经医师评估且开立不适合接种COVID-19疫苗证明,或未达第2剂接种时间者,快筛试剂费用得向学校申请补助,学校亦得检附相关资料向本署申请经费补助。因个人因素未接种者,快筛试剂费用以自行负担为原则。
四、前项经费申请,请依“教育部补(捐)助及委办经费核拨结报作业要点”规定函报本署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