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是一种新发急性传染病,全人群普遍易感,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加强免疫接种可以显著提高保护效率。按照国家、省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筑牢人群免疫屏障,现就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第三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县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二剂接种满 6 个月的 18 岁及以上人群。
完成全程接种才能获得有效免疫,广大人民群众可在“云南健康码”小程序的“新冠疫苗接种结果查询”栏中,查询疫苗接种信息。12 岁以上人员还未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请尽快接种第一剂;已接种第一剂间隔满 21 天的,尽快完成第二剂疫苗接种;接种第一剂间隔超过 56 天的,及时补种第二剂;接种第二剂满 6个月的,积极完成加强免疫接种(第三针)。
广大人民群众在接种点要遵守秩序,自觉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扫码(健康码、行程码)和测量体温,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接种疫苗后仍有感染风险,仍需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密闭空间、人员聚集场所也要落实“一米线”安全社交距、佩戴口罩、扫码测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