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缙云县五云街道2019-5号(城市综合体)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公园与绿地50年。

  (四)出让面积:总用地面积164795平方米(其中项目用地面积154793平方米)。

  (五)地上建筑容积率1.50-1.90,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9410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14107平方米(含物业用房和居家养老用房等);五星级酒店建筑面积60000-62000平方米(酒店客房数不少于500间);商业建筑面积88000-90000平方米,其中酒店建筑和商业建筑面积总和不少于15万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29000-30000平方米。

  (六)建筑密度≤37%,绿地率≥25%。

  (七)住宅建筑限高27.0-80.0米,南侧沿好溪路建筑限高33.0米;酒店、商务办公建筑限高80.0米;商业建筑限高36.0米。

  (八)起始价为1150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51800万元,增价幅度为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竞得人在我县范围内无注册公司的,须在我县范围内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15日15时0分至2019年12月23日15时0分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15时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挂牌时间为:2019年12月15日时0分至2019年12月25日15时0分;

  (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一)该地块挂牌成交价仅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相关税费等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地块的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

  (三)土地出让面积与规划建筑红线后退引起的实际使用面积不一致时,以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后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登记发证。

  (四)本地块采用带概念设计方案公开出让,具体见《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