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沁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公开出让qs2022-1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公开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近三年在我县范围内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但低于底价不予出让。本次公开出让采取挂牌出让方式。

四、出让范围内是否存在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及其他隐蔽物的由竞得人负责勘探,整治费用自理。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2日(节假日除外)到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2日(节假日除外)到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以竞买保证金的电子回单作为入账凭证),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1月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取得竞买资格后竞买人不按时参加出让会议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指定期限内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结果,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