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育障碍咨询委员会 (DDAC) 根据《心理卫生法》第 13.05 条成立。该委员会由自我倡导者、家庭成员、提供者代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组成;纽约州自我倡导协会;供应商协会和供应商理事会;全州家庭支持服务委员会;县和地方精神卫生主任;和真实选择系统委员会。

DDAC 于 2012 年春季在本次迭代中开始,是一个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的工作组,旨在监督和指导新豁免的制定,并协助 OPWDD 及其利益相关者确定豁免将实现的系统改革。 DDAC 有专门的小组委员会,负责特定领域,包括自我指导和管理式医疗的实施。

DDAC 为州和地方为发育障碍人士提供的服务提供全州优先事项和目标、综合规划、资源分配和评估流程的建议。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