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的一个常设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主席和教职员评议会主席 与教务长和总统协商 可否邀请三位教职员服务. 它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在即将到来的预算最终确定之前 用总统 教务长和负责财务和行政的副校长,具有咨询和协商能力,并向执行委员会报告.

预算委员会的工作是加强教职员与行政当局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为大学提出和讨论学术预算的优先次序 并回顾了大学年度预算的学术含义.

委员会的具体职能和职责由执行委员会共同决定 总统和院长. 如有必要,可以更改这些规定. 政府协助预算委员会提供与委员会工作有关的学术预算资料. 预算委员会在每年的第一次会议上向教职员评议会提交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