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洪姓妇人因认为游姓邻居制造噪音,去年4到7月间,多次在半夜3、4时或清晨时分按门铃或以扫把敲门,邻居多次报警无用,搜证提告后,高雄地检署认定洪妇3个月涉嫌按门铃30多次、打门4次,以强制罪将她起诉。

洪妇涉嫌于去年4月23日凌晨3时47分到游姓邻居家按门铃,之后多次选在夜深人静或凌晨天未亮重施故伎,甚至还会以扫把敲门,游姓邻居虽然曾经报警,但洪妇依然故我,游姓邻居不得已只好装监视器搜证提告。

辖区警方讯问时,洪妇坦承确有到游姓邻居家按门铃,但辩称没有强制犯意。检方则依派出所受理报案纪录,证明游姓邻居曾于去年4月23日、5月24日报案,指因洪妇无故按门铃不堪其扰,并已妨害住居安宁。

检方认为,洪妇于去年4月23日凌晨3时47分起至同年7月20日凌晨4时5分止,强制对游姓邻居按门铃约30次、以扫把打门4次,以制造长时间噪音的方式,妨害游姓邻居及其家人睡眠休息权利及居住安宁,将她依强制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