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陈姓员警,8年前瞒着妻子,大搞婚外情长达5年。但两人感情生变之后,情妇竟反咬员警对她性侵,只是,情妇指控性侵不成,反被员警的妻子控告妨害家庭。最后,法官认定,情妇介入他人家庭已经触法,判她4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再上诉。(潘千诗报导)

判决书指出,8年前任职于保一总队的陈姓员警,瞒着妻子和吕姓女子发生婚外情,双方经常甜蜜出游,甚至还在温泉饭店发生性行为,但这段婚外情只维持5年就生变,吕姓女子愤而控告陈姓员警对她妨害性自主,而这段婚外情曝光之后,陈姓员警的妻子也反控外遇对象妨害家庭。吕姓女子出庭时辩称,两人多次发生性行为都是遭到陈姓员警强迫,但陈姓员警坦承,两人确实有交往,而且两人间的互动相当亲密。

法官审理时认为,如果吕姓女子遭到胁迫,怎会隐忍5年,直到感情生变才控告对方,另外,法官又参照两人多次出游的亲密照片等,认定吕姓女子的辩词不符合情理。法官指出,吕姓女子不尊重他人婚姻,而且犯后一再饰词狡辩、态度不佳,直到现在也没有和陈姓员警的妻子达成和解,因此依妨害家庭罪判她有期徒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