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入户条件核查及积分分值计算时点为当年度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9月30日当日)
2、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3、2019年积分入户男性申请人年龄须为55周岁以下(196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须为50周岁以下(196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网上提交积分入户申请之时,申请人应持有2015年6月1日后向我市公安机关申领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如提交申请时没有申领深圳经済特区居住证,可先向我市公安机关申领后,再进行积分入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