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申请资格及文件:凡就读国内高中之应届毕业生(民国 108年毕业者),并符合以下条件者皆可申请。
一、有关本奖学金申请表,请至教务处注册组询问。
二 、106 学年度(全学年度)成绩单正本、在学证明书正本各一份;106 学年度上下学期的智育成绩(学期总成绩)均须达70 分以上。
三、在校期间持有各奖学金奖项之认证或鉴定合格证书,且于103年1月1日至108年1月31日间取得。
四、 申请 TQC 项目者,一般证照:成绩需达 80 分以上;输入类: 中文输入、英文输入、日文输入及数字输入皆须达专业级以上才可申请。
五 、 申请者学业成绩有一科不及格者不得申请。
参、申请项目及奖励方式: CSF 程式设计领域奖项,应具备下列特定单科证照,证照项目请至教务处公告栏海报查看。
肆、申请期限:即日起至108年2月2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