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符合低收入户免费住宿资格之同学112学年上学期申请时,须具备下列条件:1.服务学习时数需达规定时数(50小时) 2.附上112年低收证明。

符合(中)低收入户资格欲保障床位之同学112学年上学期申请时,须具备112年(中)低收证明。

三、 申请时间:112年3月9日至112年4月10日中午止。

(填写完毕后系统会发PDF至您登入时的信箱请打印下来并请家长、导师签名)。

(1)符合低收入户资格之同学如因个人因素无法参与服务时数,请于申请时提出,改为自费住宿。(无法以此理由申请退宿,住宿时间仍为一学年,上、下学期!)

(2)办理低收入户减免且非自费住宿之同学,房型仅限女一宿五人房与男三宿四人房(含两人雅房)

(3)符合(中)低收入户资格之同学不需参加宿舍床位抽签(可选择各宿舍四、五人房房型(含两人雅房),请于申请时告知),如参加抽签登记者,将不保障住宿而依中签情况办理。

六、 如有不明了请电(06)2533131转2201、2202、2203生辅组询问。

七、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增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