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日期:自公布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依申请顺序补助,经费用罄时即截止申请。

2、健检日期:自通知日至112年11月30日止,如未于当年度完成者不予补助,隔年须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资格:设籍本市4个月以上,且今年度符合下列申请资格之族人:

1、55岁以上原住民长者。

2、年满35岁以上未满55岁之中低收入、低收入户或本市列册照顾之原住民。

3、每2年申请1次为限,每人最高补助新台币6000元整;未达6000元核实补助。

申请程序:

1、检具申请文件(申请表、同意书、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影本)亲送本府原住民族事务委员会,或送请户籍地公所协助转送本府原住民族事务委员会审核。

2、资格审核通过后,由本府通知申请人持申请文件及健保卡至各特约医院家庭医学科进行健康检查。

补助项目:符合本计划各阶段健康检查之挂号费用及本市特约医院所提供健检服务衍生自费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