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常所说的影视节目制作发行许可证其实是一种不正规的称呼,如果按照电影电视剧制作经营许可来理解它的正确名称应该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该项资质是从事广电行业的基础,因为无论是电影还是电视等的拍摄、制作、发行等申请多项资质时都需要用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以说申请他是基础,该项资质的申请机构为广播电影电视局,那么申请该项资质是需要注意什么呢?如何申请呢?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