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111学年度学生宿舍人工补宿作业,详如说明。

一、 申请资格:本校在学学生尚未取得111学年度宿舍床位且符合以下状况者:

(一) 无历年各项住宿相关费用尚未缴清。

(一) 本次申请作业无户籍地或年级限制,设籍台南市者或延毕生亦可申请。

(二) 补宿后开放进住日及计费标准: 请参阅<附表1>

(三) 补宿住宿起讫时间预定如下,惟各身份别实际住宿截止时间依应学期离宿公告之说明为准:

1. 111-1学期: 补宿后之开放入住日起至112年1月6日止。

(1) 112年2月7日17:00前申请者: 112年2月10日起至112年6月16日止。

(2) 112年2月8日09:00起申请者: 补宿后之开放入住日起至112年6月16日止。

(四) 补宿住宿起讫时间不含112年1-2月寒假及112年7-8月暑假,前述期间如有住宿需求,请分别依寒、暑假住宿申请公告说明进行申请。

1. 申请方式: 请洽所属宿舍辅导员申请床位异动或取消。

(2) 开放入住日起: 行政手续费250元及自开放入住日起至完成取消手续当日止每日住宿费150元。

1. 住宿费: 请先至台湾银行学杂费入口网下载缴费单后至各地台银分行临柜或ATM转账缴交,并于补宿申请前持缴费收据至住服组销账。

(七) 因违反住宿管理规则或宿舍公约,违规记点累计达十点以上者,须于补宿申请前向本组办理销点。销点完成后始能申请补宿。

(八) 本申请可能因应全国疫情变化,调整办理方式或停止受理申请。如有异动,以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