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金库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全国农业金库奖学金”
申请方式:申请人将前项备审资料依序置入信封后,于112年5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凭)挂号寄出,以利后续作业。
受理对象如下:
二、若申请者为学士班四年级学生(无论是否就读相关系所),限已考取相关系所硕士班者,始具申请资格。
三、限本国籍在学学生申请;延毕生以及进修学士班、硕士在职班学生不得申请。
申请资格如下:
一、成绩审查标准期间之学期学业成绩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无任何学科不及格。
二、成绩审查标准期间之学期操行成绩达八十分以上,且无惩处纪录。
五、符合上述资格者,如为农家子弟(农会正会员或渔会甲类或乙类会员之直系亲属者)及低收入户者,请检附相关证明,评选时将予以考量。
申请文件:
二、学生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影本各一份(如表二);学士班四年级申请者请检附考已取相关系所硕士班证明文件。
三、近二学期之成绩单正本一份(含学业成绩平均分数,学校使用GPA者亦可),并加盖学校印信。
六、教授推荐函二份(如表四),分别请推荐教授密封并于封口处签名,交申请学生连同其他申请资料一并寄出。
七、如为农家子弟(农会正会员或渔会甲类或乙类会员之直系亲属者)、清寒家庭、低收入户者,请检附相关证明一份。
八、特殊表现之证明,如专利或专业证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