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名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一里12号(闽华楼)5C单元住宅房产。

二、标的基本情况:建筑面积:58.07平方米;建成年份:1986年。

四、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本次转让已经厦门建发集团有限企业(厦建发[2009]159号文件)批准。

六、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

1、房产交易过户时买卖双方所须缴交的各项税费均由买方承担。

2、该标的的备查文件包括:1、评估报告及备案表;2、有关批准文件;3、其它有关材料。

十、以上资料及数据由出让方提供,中心仅对其予以披露,意向买受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凡对该交易标的有意向的,请于2010年1月8日16:30前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和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具体转让条件以竞价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