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将对温岭市燃料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温岭市太平街道镇安路17、19、21号房屋的一层商铺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租赁标的:坐落在温岭市太平街道镇安路17、19、21号房屋的一层商铺,建筑面积合计约152.63平方米,其建筑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3、竞租起始价:人民币15万元/年(不设保留价)。
8、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其中首年租金自签订租赁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付清,下一年租金应在上一年租金到期一个月前付清,直至租赁期满。
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方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本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