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子曰:五十而知天命。所谓天命,古今中外学者讨论颇多,已故历史学家钱穆(1895-1990)认为天命者,乃指人生一切当然之道义与职责(引自黄俊杰,2006)。由此人的命运应该不纯然决定于天意,也不是人的自由意志所可掌控,人的命运应该是天意与意志交相运作的结果。
问题是天意与意志到底各占命运多少比例?是否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不知道。但大致可以确定的是:格局决定于天意,程度决定于意志。这正如个人是不是很聪慧、有没有大财富,往往是命中注定;但透过不断的努力,既使命中注定文盲或贫穷,仍有成为知识分子或小康局面的机会。
人若能够了知命运是天意与意志交相运作的结果,而且能够在天意的安排下不断努力向上,应该就是知天命、或更保守地说就是具天命感的人了。但这并不容易,为了生存我们往往汲汲营营,见树不见林,因而也见不到天意。到头来不但没有获得生命的喜悦,也不知为何而战,模糊了生存的意义。
其实天意就存在我们所处的环境,具体来说就是自身肉体精神与周遭人地事物所交织而成的内外部环境。ㄧ个人如能在环境的利基及限制之下发挥潜能、奋发图强,不就是上面所述天意与意志的交相运作吗?然而这里所谓的环境,并不只是片段拼错的物质精神环境,而是具有整体统合意义的环境。
人在具有整体统合意义环境的意识下,就会显现思想眼界的开放,与环境融合为ㄧ的整体感,并察觉超越微观后在宏观之下的自我责任,从而不论身份类别、职位大小或地位高低,就会跳出个体型框,充满对环境的使命感,进而引发创造利他的动力。